人民网北京7月3日电(记者 吴秋余)3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简称“标债资产”)和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简称“非标资产”)的界限、认定标准及监管安排,引导市场规范发展。作为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部署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之一,《认定规则》的出台旨在落实资管新规要求,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建立非标转标的认定机制,并对存量“非非标”资产给予过渡期安排,稳步推进资管业务转型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据悉,目前市场上理财产品一般投资于标债资产和非标资产两大类,但出于控制风险考虑,资管新规对非标资产投资的要求更加严格,理财新规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资产的比例也有所限制,因此,如何界定“标”与“非标”变得至关重要,也将直接影响银行对产品的配置。此外,2013年原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使用了“列举法”,将信贷资产、信托贷款等8项资产列举为“非标”,而既不属于标债资产也没被明确列举为非标资产的资产种类,就变成了边界模糊的“非非标”。
《认定规则》将标债资产定义为“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并列举了部分标债资产。市场机构关注的部分债权类资产,如在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的政金债、铁道债、中央汇金债、熊猫债等品种,属于标债资产。对永续债、可转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发行机构会计归属等明确其资产属性为债权的,属于标债资产。
《认定规则》坚持法治化原则,从历史经验和市场实践出发,确定了除现有依法公开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外,其他标债资产应明确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私募债券的基本思路。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经与金融监管部门及市场机构充分沟通,《认定规则》将一些市场机构普遍关心、性质模糊的金融产品归为非标资产,例如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券商收益凭证、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划与资产支持计划、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的信贷资产流转和收益权转让相关产品、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明确了市场对非标资产范围的预期。
这位负责人表示,《认定规则》的发布,既有助于稳定市场各方预期,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也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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